刘颖律师
该案为共有纠纷,原告为崔1、张1及子女,被告为崔2、崔3等,案涉房屋为私房,产权人已故,崔1、崔2等为产权人子女,张1为崔1的丈夫,在私房中经营店铺为营业执照持有人,因家庭内部无法... 查看详情 >>
原被告户籍所在的定海路***弄***号于2021年被列入征收范围,被告宋1为承租人一家(房屋原承租人为被告宋1的祖母、原告的外祖母,在其去世后,原被告协商一致将承租人变更为宋1)。... 查看详情 >>
本案原告为本市一处公房承租人和非居经营人,其一家都居住在被征收的房屋中,而该房屋中有原告母亲赵某的户口,因赵某要求分得征收利益,双方协商不成,原告起诉至法院。系争房屋本身来源确与赵... 查看详情 >>
委托人的母亲为某一房屋的承租人,现居住在敬老院,神志不清,靠鼻饲管维持生命,在征收开始后,委托人作为签约代表签订了征收补偿协议,老人另有一女儿,双方对老人监护问题无法达成一致,因此... 查看详情 >>
原告为外籍人士,原为中国公民,在年幼时户籍所在的公有住房被动迁,因动迁事宜全部由其伯伯操作,其并不知晓曾享受动迁利益,直到2019年其父亲回国才知道动迁情况。通过诉讼,调出了200... 查看详情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