刘颖律师
系争房屋为市区某公房,承租人为胡某(上诉人侄子,原为上诉人母亲在房屋征收前已做更改),户内有上诉人胡某A及3位兄弟姐妹家庭户口。胡某A在一审时为被告,未聘请律师,虽然陈述了其离婚后... 查看详情 >>
梁**为上海市某处公房承租人已去世,户内有四人,女儿一家三口及孙X,因对征收补偿分配无法协商一致,代理原告孙X起诉女儿一家,原先孙X表示除了女儿,其他人均为居住为空挂户口,因此要求... 查看详情 >>
上诉人在房屋被拆迁取得安置房后,拆迁人以该户选房违反相关规定为由,将其已经办理入住手续、正在装修的房屋安置给第三人,一审由当地律师代理起诉,主要重点放在是上诉人选房在先还是第三人选... 查看详情 >>
当事人作为拆迁房屋的托底安置人员之一(安置人员共五人),其中一家安置人的家庭中在当事人不知情情况下将拆迁协议修改,划去了当事人的名字,并提交涂改的协议至不动产登记部门办理的房产证。... 查看详情 >>
桂X系本市一公房承租人(已去世),户内人员4人桂X1(桂X弟弟)、桂X2(桂X1之女)、曹X(桂X配偶)、桂X3(桂X之子),签约代表为曹X。桂X1、桂X2诉曹X、桂X3,要求分得... 查看详情 >>